游戏私服犯罪是新型高科技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证据审查难度大、法律适用要求高,需要律师具备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于律师的要求相比较传统的犯罪更高。
“实质性相似”标准认定模糊,没有统一的认定方法,这使得不少类似的案件,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导致官服在维权时难度大、成本高,这也是私服多如牛毛却很少受到打击的原因之一。
例如,曹某经营某游戏私服案件,多次口供中供述的获利金额不一样,最终按照口供中最小的金额认定。
经营私服案件已经形成了一条隐蔽的产业链,参与人员一般使用代号网名联系,使用境外聊天软件联系,难以查清参与人员的组织架构。
童某经营私服案件,检察院认定童某的违法所得金额为963余万元,最终法院认为证据不足,认定违法所得金额为688万余元。
采用不同的比对方法,“实质性相似”的结论可能会不相同,例如,在(2020)苏刑终19号案件。
“实质性相似”是认定侵犯游戏著作权的标准,但是对于相似比例达到多少可认定为“实质性相似”,目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很多对私服对官服进行修改和二次创新,没有明确的比例认定,经常出现争议。
②资金通道难以查清,一般私服经营者都会使用第三方充值平台进行资金流转,甚至使用虚拟币流转,难以查清,并且有可能使用多家第三方平台,难以查清涉案金额。
我正在处理的某冒险岛游戏私服案,参与人员身份无法查清,只抓了在境内的三人,另外的两人因为只有网名代号,且使用USDT币(U币泰达币)分配违法所得,无法查清身份。
①服务器一般在境外,难以查获。经常变更服务器,即使获取部分服务器数据,可能难以查清充值数额。我正在处理的阿拉德之怒私服,就存在使用多家服务器、多个支付平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