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岛》网络游戏系韩国某公司授权上海一科技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运营,标的著作财产权、商标权等权益以及处理上述权益相关纠纷。
经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
2021年3月,被告人孙某在未经上述科技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伙同他人(真实身份不详)运营《守护冒险岛》游戏私服,随后不久被告人赵某也加入运营,并进行分工负责,由孙某负责服务器运行维护、游戏推广、管理玩家充值等,赵某与他人负责带动玩家参与游戏。
《冒险岛》游戏曾风靡一时,其以可爱Q版的人物造型、卡通风格的画风、舒缓轻松的音乐吸引了众多年轻玩家,但与此同时,也吸引了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开设私服等方式牟取大量利益,不仅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给市场秩序造成了破坏。
大庆高新区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罪的案件,并于近日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孙某、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各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5万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九千七百零三元、六万二千二百元,上缴国库;在二人处扣押的电脑主机、硬盘,系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其他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后来,二被告人孙某、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案,并在孙某处扣押手机1部、电脑主机2台及4张银行卡;在赵某处扣押华为手机1部、硬盘1个。
截至8月末,孙某、赵某与他人非法收取玩家充值款项共计84.4万余元,其中孙某分得33.6 万元、非法获利近13万元,赵某分得17.2万余元,非法获利16.2 万余元、他人分得33.6万元。